Sunday, September 25, 2005

由一篇文章說起(九月二十三日)

先由小曹的文章開始。

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似乎為一直同志運動所圍繞的議題,怎樣擺脫其本質主義的侵蝕,於不完全排他,但又不可不擁抱此身份力量,常置運動於兩難局面。

而許博士補充在許多社會運動中,參與者多以stigmatized的角色肯定自己,並找到在社會運動中的位置,在不公平的權力關係中解放自己。

Stuart Hall 的'New Ethnicities'說出cultural representation在運動本身已有很多矛盾。如去命名群體本身﹕'我地是"xx "',已從中排取許多運動中的小數聲音,而成為一個思想封閉的問題(closure) ,這本身亦是其一權力架構。原意是解放,卻更把「建制」內化於運動中。

另外,如以Foucault的知識與權力論所言,權力是在subjucated knowledge中看出(如在宿舍、工廠),不為「正統」科學所接受。亦企圖顛覆一般人民科學之正統性。

這些日常生活(如小孩也有sexual pleasure),是由下而上的,被當權者所吸納於建制之內,成為教育中的正規化,亦為管理人民其中一種手段(如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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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本身 :
1. "Form"本身(即進入班房,以「傳授」身分自居)怎能不會有"agenda"來進行課堂的活動?其中如"...讓參與的同學透過提問、辯論、澄清等去建立屬於她/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和看法。.."若期望參與者能自我建構一套個人的「價值觀」,總得有前設的「題目/提問」才可開始,但譬如即或好像小曹提及本身希望以問卷方式來讓參與者自我檢視性向之意圖,是否根本已前設一套框架內的所謂「價值觀」予以選擇? 參與者可否有權不選擇接受此種「分類方法/經驗描述」(即填寫問卷調查),為介定自己性向的其中標準? 個人認為「... 避免只著重背誦早己篩選的知識...」根本不可能做到。

討論:
「未試過又點知理論」
每個人均需從理論層面進入經驗層面才有可能為自己定位(如是否同性戀)。個人驚訝於此種「凡事皆應試」的想法。然則,是否每人也應嚐嚐毒品才知自己是否癮君子? 又,是否說我不知自己是否有戀童癖亦應試試? 如有說法謂,前者對身體有害不宜多作,但後者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便可,並因能把隱敝的自我釋放而合理? 如屬實,文化研究只是一「解放性向」之學科乎? 又例如,以厭食症為例,為何文化研究總分析為「反抗」社會父權之表現等等,而不「尊重」患者「享受瘦之樂趣」?所謂之「患者」不可能為"inborn"之瘦身者嗎? 文化研究者皆「未試過,又點知」?這樣的情況,是否不該「醫治」?

「要釋放固有的問題想法」
提出宮崎駿電影裡,在灰色的現世中仍可保留一些價值,那麼文化研究是否也同樣如此?
在短暫的討論中,許博士提到Stuart Hall鼓吹應打破一貫牢固之思想,而且是有問題之思想更應如此。想問,何為「有問題」,怎樣找出「有問題」?倘若在灰色中仍有可保留的(如宮崎駿的電影而言),那是什麼?那些思想是必然性之有問題而一些沒有的嗎?友愛、親情、快樂可以是沒有問題?家庭組合有問題? 標準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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